中国教育工会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教代会〔2011〕3号
关于全面推进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我校今年下发的《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师发〔2011〕11号)、《安徽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暂行办法》(师发〔2011〕42号)。根据学校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和上级工会组织要求,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全面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是学校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对本单位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充分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各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有助于更深层次地推进和深化学院(单位)政务公开,推进学院(单位)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有助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知情、建议、决策、监督等民主权利。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形成党组织重视、行政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具体实施的齐抓共管局面,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努力建设好我校二级教代会制度。
二、实施范围
本学期全面推进二级教代会的实施范围是:教职工在5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和实体单位。未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单位要在本学期召开首届二级教代会,完成组建工作;已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单位要召开二级教代会年会。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11月份,各学院(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召开二级教代会建立的筹备工作,主要包括: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筹备小组,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报校工会,选举代表,确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起草大会文件材料,拟订大会日程、议程等工作。
2、会议阶段:12月至元月份,各学院(单位)组织召开二级教代会。
3、会后阶段:本学期结束前,各学院(单位)做好大会后期工作,包括报告选举结果,组织代表落实大会的决议和决定,办理提案,大会文件资料的立卷和归档等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二级教代会工作,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达成共识。思想上要统一,行动上要支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二级教代会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学院(单位)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的二级教代会工作制度。接受校教代会、校工会的指导。坚持二级教代会在学院(单位)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单位)的重大事项要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二级教代会尊重和支持学院(单位)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按时按期召开教代会,保证教职工知政、参政、议政的权利,为学院(单位)改革发展献计献策,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3、规范工作程序。各学院(单位)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师教代会〔2011〕2号)等相关制度要求实施二级教代会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务实稳妥地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二级教代会工作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
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