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华,男,1970年11月生,安徽临泉人。教育学博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安徽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0年6月安徽临泉师范学校毕业;1994年6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获教育学学士学位;2003年6月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2009年6月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
1994年7月—2004年8月,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工作,先后任副科长、科长;2004年8月—2008年3月,任安徽师范大学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3月—2010年7月,任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10年7月—2012年7月,任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副处长;2012年7月—2014年1月,任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14年1月至今,任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院长。
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近年来,在《高等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中国教育学刊》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11项。 出版学术专著1部(两人合著,排名第二)。《高校教学管理机制研究》获省社科三等奖(排名第二),“新形势下民办高校运行机制研究”获民政部2009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三等奖,“社会组织人才院校培养路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获民政部2013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三等奖,“基于学分制的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再造与基本模型重构的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成果获2008年度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学分制下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再造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研究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